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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進一步加強校園交通安全管理的通知

發布人:日期:2022-09-19 12:20浏覽數:

各二級單位:

為進一步加強校園交通安全管理,維護良好的校園交通秩序,确保師生校園交通安全,根據學校有關規定,現就進一步加強校園交通安全管理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1、    全校師生員工、經營承包戶等工作人員在校内駕駛機動車時,要嚴格遵守校園交通管理相關規定,必須按照道路交通标志、标線和交通指示牌規定行駛。車輛在校内行駛限速15公裡/小時。駕駛員在駕駛機動車前請提前檢查車輛并熟悉車況,嚴禁酒駕、醉駕、毒駕等違規駕駛。車輛在校園通過人員密集路段和路口時,必須減速,主動避讓行人,“甯等三分,不搶一秒”。倡導教職員工在校園内步行,非必要不動車,盡量避免上下課高峰時段在校内駕車穿行。

2、    學校暫時設定五個車輛管控區域:五食堂周圍區域、二教學樓區域、四教學樓區域、六七八教學樓内坪和商業一條街。五食堂周圍區域隻允許送貨車輛進入,該區域送貨車輛從西二棟旁管控入口進出。二教學樓區域、四教學樓區域、六七八教學樓内坪和商業一條街區域(圖書館西北角至體育館東南角)為車輛禁行區域,所有車輛不得駛入(緊急公務或特殊車輛除外)。

3、    學校所有食堂、商業門店、快遞網點等送貨車輛禁止在早上7:30—8:10,中午11:30—12:40、13:40—14:10,下午17:30—19:10時段送貨。送貨車輛原則上從學校北門入校,嚴禁超速超載、亂停亂靠,上課期間嚴禁鳴笛。物業公司要進一步加強食堂、門店、快遞網點、校園施工單位從業人員的交通安全教育與管理,積極與相關單位或負責人簽訂《安全管理責任書》,明确安全責任,強調學校安全管理相關要求,定期開展安全檢查。

4、    各二級學院、部門要進一步加強交通安全宣傳,教育引導師生員工自覺遵守交通規則。禁止學生駕駛機動車進入校園;禁止學生在校内騎行電動車和摩托車;禁止教職員工利用摩托車和電動車在校内運營送客、違規載人;禁止食堂、門店、快遞網點利用電動車或摩托車等交通工具在校内兜送外賣、快遞等。各二級單位要“看好自己的門,管好自己的人”,防止出現交通意外事件。

5、    進一步加強學校公務車、租用校車和臨時租用公務車輛的安全管理。主管單位要積極與租賃公司簽訂《安全管理責任書》,督促租賃公司加強駕駛員的安全教育和管理,切實增強駕駛員安全意識、責任意識、守法意識,遵章駕駛,确保安全。

6、    主要集中辦公區域和教學區域的停車要求。綜合樓辦公車輛主要停放在綜合樓前後停車區域。商學院教職工車輛主要停放在招生辦前坪和青春大道兩側劃線區域。信息與機電工程學院、體育學院教職工車輛主要停放在體育館北側道路兩側及綜合樓西南側劃線區域。人文藝術學院教職工車輛主要停放在微瀾湖劃線區域。外語學院教職工車輛主要停放在招生辦前坪、五教學樓前和青春大道兩側劃線區域。音樂學院教職工車輛主要停放在本學院前坪停車場、琴房旁停車場、四合院旁停車場。

7、    所有進入校園車輛必須嚴格按照規定的停車位置停放,嚴禁亂停亂靠。特殊情況(如重大活動、會議、學生軍訓等)停車位不足,在不影響交通和安全前提下可沿道路一側有序停放。安全保衛處作為校園交通管理職能部門,對不按規定停放的車輛,采取張貼提示、鎖車等措施糾正違規行為。對連續發生3次以上違停車輛,将取消該車門禁系統錄入資格,并予以通報。對于屢勸不改者,将報學校按違規違紀給予相應處理。對學生違規在校内騎行摩托車和電動車的情況,二級學院要積極教育和引導,對不聽勸導者要視情給予相應處分。

8、    各二級學院、部門要本着對師生員工安全高度負責的态度,充分認識到學校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加強組織引導,層層落實安全責任,積極開展交通安全教育,調動師生員工參與維護校園交通秩序的主動性和自覺性,營造遵章出行、文明交通的濃厚氛圍,共同創造安全文明的校園交通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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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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