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阳集团app首页教務處教務通[2016]52号
關于做好2015-2016學年第二學期課程考核工作的通知
各二級學院:
根據學校統一安排,本學期定于第18-20周進行期末課程考核,其中課程考試集中在6月27日-7月7日進行。現将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考核類型和形式
本學期的課程考核按照學期初制訂的《課程考核計劃表》執行。
二、考核時間
1.考查課程于第18周完成,要求于7月1日前完成登分工作。
2.全校性公共課程由教務處統一組織,各學院協調完成。大學計算機基礎于6月27日-28日進行,采取上機考核形式(具體安排另行通知),大學英語、思政課、高數于6月29日-7月1日進行(考核時間詳見附件,具體安排另行通知)。
3.專業課考核(含少量跨學院課程)于7月4日-7日進行(一天安排兩場),由各學院自行安排。
三、命題要求
1.全校采用統一的試卷模闆,試題冊與答卷分離,試題冊不留答題空間。課程考核試題冊、課程考核答卷紙為A3紙張,參考答案和評分細則為A4紙張。要求試卷文字、插圖工整,清晰準确。
2.命題教師原則上應為課程負責人。命題教師應嚴格按照課程教學大綱要求命題,要注意試題的科學性和準确性,難易度适中,題型和題量要得當。每門課程須命A、B兩套試卷并附參考答案與評分細則,兩套試卷内容重複率或與同類試卷重複率不超過20%。
3.命題教師須填寫《太阳集团app首页課程考核命題審批表》,交系(教研室)主任審核、教學副院長審批簽字。
4.每套試卷滿分為100分,時量一般為100分鐘。
5.考試和考查課程均需嚴格按照各專業2013年制訂的課程教學大綱中的要求執行。考查課程考核必須有明确的考核要求、評分辦法以及相關過程材料,如平時成績評分表、成績登分冊、參考答案或相關資料等,考查課程命題及裝訂标準同考試課程。
四、試卷保密
命題教師和相關工作人員不得以任何方式洩露考試内容。
五、提交方式與時間安排
1.命題教師将試題冊紙質版(反面本人簽名)和電子版、《命題審批表》、參考答案和評分細則(電子版)交學院考務幹事,考務幹事将所有資料于6月2日前交教務處考試中心。
2.各學院于考前兩周将課程考核安排表交教務處,經審批後方可執行。
3.各學院考務幹事于6月28日持有學院蓋章的接觸試卷人員名單到教務處考試中心領取試卷。
4.試卷一旦領取,必須妥善保管,須有兩人以上掌管存放試卷的鑰匙。
5.所有閱卷登分工作于2016年7月10日前完成。
六、組考安排
1.按标準化考場要求,原則上每考場安排30名考生,2名監考人員。
2.各學院應做好組考統籌安排,監考老師必須認真履行《監考人員職責》。
七、閱卷與試卷裝訂要求
(一)閱卷要求
1.試卷必須同時記有卷首分、題首分和小題分。
2.答卷上須有閱卷人和複核人簽名。
3.閱卷須使用紅色鋼筆或紅色圓珠筆,成績一律記正分,不得記負分。記分數字必須清晰,不應塗抹。
4.全錯和未答題應記“0”分,全對記滿分,未全對的主觀題應标出知識點分或觀點分,客觀性題目隻能打滿分或“0”分,不得出現其它随意性分數。若因誤判或漏判确需更改分數時,評卷人應在更改處簽名。
5.總分合計要準确(總分與各題首得分總和相一緻,并與課程成績單的卷面成績欄相一緻)。
6.閱卷教師須對試卷和卷面成績進行分析,并對試卷和教學工作提出改進意見。
(二)試卷裝訂要求
試卷裝訂順序如下:
1.封面;
2.目錄(含以下3-10項);
3.命題審批表;
4.課程成績單;
5.平時成績評分表;
6.試卷分析報告;
7.考場情況登記表;
8.試題冊;
9.參考答案和評分細則;
10.學生答卷紙(按成績單順序排列)。
八、其他
1.需要辦理緩考的學生,持緩考審批表及相關證明材料于考前一周到教務處考試中心辦理。
2.各學院于7月8日前将考試違紀舞弊情況彙總表電子版及紙質版交教務處考試中心。
3.舞弊、缺考學生的考卷由監考員在總分欄内标注“舞弊”或“缺考”字樣後随同該班課程答卷保存。
教務處
2016年5月27日